申请提出的方式
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,推荐填写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样本详见附件一,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(fxq.sh.gov.cn)上下载电子版。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能够根据《目录》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,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。 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专栏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网址为Http://fxq.sh.gov.cn;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 2)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 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 4)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、税费缴纳、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 |